部门概况

上海戏剧学院人事处是在学院党政领导下,负责全院教职员工的招聘录用、岗位聘任、职务晋升、考核奖惩、培养发展、薪酬福利、社会保险、档案信息等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。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,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人事人才工作的文件和决定,紧密围绕学院的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,推进学院人事制度改革,做好人才引进与培养,推进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,服务广大教职员工,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着有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。具体职能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:


一、人才师资方面

1.学院师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;

2.学院师资队伍制度建设、统计分析等管理工作;

3.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服务工作;

4.学院教师团队建设工作;

5.学院特聘、名誉、客座教授及外国专家等聘任管理工作;

6.学院文教结合工作室申报管理服务工作;

7.学院各类评奖、评优选拔、推荐、申报管理工作;

8.学院各类人才类奖项申报、评选、推荐管理服务工作;

9.学院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;

10.学院教师培养管理服务工作;

11.上海市教委教师发展工程申报管理工作;

12.学院教职工国内外交流学习、实践等管理工作;

13.学院教职工各类培训、进修管理工作;

14.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;

15.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晋升管理工作;

16.学院教师教职资格认定申报、审核、归档管理工作;

17.博士后(师资博士后)管理工作;

18.学院外聘教师、返聘教师聘用审核管理工作。

    

      二、人事管理方面

1.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;

2.学院教职工招聘管理工作;

3.学院在编教职工录用、离校、校内调动、退休等人事管理工作;

4.学院在编教职工聘用合同签订、续签、变更、归档等管理工作;

5.学院工勤岗位聘用等级晋升管理工作;

6.军转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聘用工作;

7.学院教职工考核管理工作;

8.学院教职工处分管理工作;

9.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,人事处考勤工作;

10.学院在编教职工落户、居住证积分等户籍管理工作;

11.学院非在编教职工聘用审核管理工作;

12.学院非在编教职工录用、离校等人事管理相关工作;

13.学院非在编教职工合同(协议)签订、续签、变更、归档等管理工作。

    

      三、薪酬福利方面

1.学院在编教职工财政工资发放、审核、调整管理工作;

2.学院在编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、审核、调整管理工作;

3.学院在编教职工工资档案材料的审核制作;

4.学院教职工薪资费用预算、统计、报表上报等工作;

5.学院高层次人才、博士后、外聘教师课时费等发放管理工作;

6.学院在编教职工福利费用、慰问补助发放管理工作;

7.学院在编教职工社会保险事务管理工作;

8.学院在职、离退休教职工去世抚恤金、丧葬费核算、计发工作;

9.学院派遣职工工资发放、审核、调整管理工作;

10.学院协议用工人员、退休返聘人员等临时聘用人员薪酬、劳务费等发放、审核、调整管理工作;

11.学院教职工薪资费用统计、报表上报等工作;

12.学院在编教职工外省市探亲往返交通费报销管理工作。


四、档案信息方面

1.学院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;

2.人事处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;

3.学院教职工人事信息采集、制作与维护工作;

4.学院教职工、教师各类信息报表管理工作;

5.上级及其他部门人事信息使用服务及各类统计报表上报工作;

6.人事处信函、信访及回复工作;

7.学院在编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

8.学院新进教职工档案的收集、催调及整理归档工作;

9.离校人员档案转递工作;

10.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工作;

11.校内外查档、阅档接待工作;

12.教职工各类人事档案相关文件、材料归档管理工作;

13.人事处文书档案归档管理工作;

14.学院人事档案室库房安全管理工作。


上海戏剧学院人事处始终将以人为本、以教师为本作为宗旨,贯彻落实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指导思想,着眼于学院长远发展,深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服务于建成国内领先、世界一流艺术高等院校的发展目标,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型、服务型、国际型的人事干部队伍,为学院、为广大教职工提供专业的管理和全面的服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