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(沪人社专发[2009]45号)等文件精神,我校教职工招聘综合小组对部门初试通过人选进行综合面试,经无记名投票,拟录用陈明等九人为上海戏剧学院教职工,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序号 | 拟进部门 | 拟聘岗位 | 姓名 |
1 | 院办(信息化办公室) | 网络工程师 | 陈 明 |
2 | 教务处 | 莲花路校区学籍管理 | 林 丰 |
3 | 人事处 | 薪酬管理 | 毛 琳 |
4 | 音乐剧中心 | 专任教师 | 梁爽 |
5 | 电影电视学院 | 专任教师 | 杨默 |
6 | 舞蹈学院 | 专任教师 | 何沁 |
7 | 戏剧文学系 | 专任教师 | 姚琨 |
公示期间,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,请于2015年7月2日前向监察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62483078 电子邮箱:shxjxyjw@163.com
人事处
2015年6月26日